2014年阜阳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阜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好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在阜阳先锋网(www.fyxf.fy.cn)、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http://www.fyldb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阜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监督检查
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阜阳市直招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录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对考录工作人员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和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和违背诚信承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具体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录用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http://www.fyldbz.gov.cn)、阜阳先锋网(www.fyxf.fy.cn)等网站上公布的《阜阳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本次考录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阜阳先锋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一)政策咨询:0558-2296396、0558-2266861;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58-2262161;
(三)监督举报:0558-2202258。
本公告由阜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3 月6 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