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总工会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招8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宁波市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江北区总工会拟公开招聘一批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宁波市区内常住户口的人员(落户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且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位所要求的“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3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6、身体健康。
7、同等条件下,有党群工作经历者优先。
8、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江北区总工会405室(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3、报名办法:请先从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证中心户籍证明)、个人简历、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到规定地点报名。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7年7月24日-26日
2、招聘单位将对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和江北区总工会微网站(http://www.jbzgh.org.cn/wap)上公告。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接笔试通知后, 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在考试现场发放领取。
笔试范围: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确定面试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和江北区总工会微网站上公告。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和江北区总工会微网站上公告。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自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所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在前),从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和江北区总工会微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该岗位拟聘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进入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等额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从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到低分顺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和江北区总工会微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规定
建立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候选人才库。待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其他人员征得本人意愿同意,从到低分,按招考岗位1:1确定人员进入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候选人才库(一年内有效期),并于拟聘用人员同步予以公示。在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人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商议确定聘用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经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353546,李老师、舒老师。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和江北区总工会微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本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宁波市江北区总工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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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简章.doc
2、报名表.doc
江北区总工会
2017年0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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