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二季度重庆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人】
(六)笔试地点及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7年7月7日(上午9:00—12: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均为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天内在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无法递减的,考生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最低成绩。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管理基础知识)×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时,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有关事宜,在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网站:http://www.psx.gov.cn/index_67.html)。
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