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宜春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招42人】
八、加试
如职位需加试,时间为8月10日下午完成,加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总分为50分。
九、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有加试单位的含加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2?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考察。
十、考察
考察工作于8月11日开始,8月18日前结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负责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十一、确定遴选对象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经遴选单位集体研究讨论择优提出遴选人选,并于8月23日前上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十二、体检
体检工作于8月25日进行。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十三、公示和调配
体检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拟遴选人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遴选单位名称、拟调配人员姓名、最后总成绩、性别、工作单位、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配,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配。
公示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向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调配。公示后如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原则上不再递补。调配手续于2017年9月上旬完成。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3199856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科 3263446
原标题:2017年宜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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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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