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钦州市公务员(选调生)考试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为1∶1以下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紧缺职位”、专设的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现将我市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其中: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医”(职位代码070016002002)等7个职位,符合降分条件,同意降低5分。
原标题:关于钦州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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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