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吕梁市汾阳市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公告【招100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22日,市招聘领导组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汾阳市政府网、汾阳市公众信息网、汾阳市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具体步骤为:
(1)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请于6月26日8:00—6月30日17:00期间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信息,填写《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院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考生所学专业出现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而出现歧义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可报。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资格初审在报名时进行,由市人事、卫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两日后,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6月3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6月30日17:00至7月2日17:00期间,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7月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考试(初定7月15日)前三天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
2.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多岗位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2)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但笔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1时,核减招聘名额,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招聘本科及以上的同类岗位。
(3)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4)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及以上的,可增加笔试环节。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70分)。笔试时间初定7月15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载明时间、地点为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由市人事、卫计部门负责组织,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确定。末位成绩并列时,一并列入复审对象。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时,按实有人数确定。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或迁出证明、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学历及执业资格证书现场网上查询确认。已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复审时提供《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应届毕业生复审表》,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