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48人】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7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查询;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
(三)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咨询电话:020-81574012;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需一致;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5)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5)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5张;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四)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
(3)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5)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接受考生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0-8157401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