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招108人】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考试、体检、复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卫计委网站()、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lcfybjy.com/)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市人社局发放《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市直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资格审查后无故不参加考察体检、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医院官网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咨询医院人事科。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437265
报名咨询电话:0635—5059969
原标题:2017年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聊城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