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平顶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6人公告公告【招6人】
8.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或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系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7月17日至7月18日8:00—18:00期间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五楼526房间)。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提交材料:
(1)《2017年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点击下载)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交相关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加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60%,职业能力测验占40%)。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加试
平顶山教育学院招聘电子商务、音乐、舞蹈、体育、旅游、酒店管理岗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专业加试招聘岗位按笔试50%+专业加试20%确定面试人员)。
平顶山学院、平顶山教育学院、平顶山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前,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携带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平顶山教育学院电子商务、音乐、舞蹈、体育、旅游、
酒店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加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 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档案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2978868;
政策咨询电话:0375——2979951,4970398;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5——4970568;
原标题:2017年平顶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2017年平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2017年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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