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临夏州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方案
七、考核管理
(一)企业服务人员的考核由州人社局负责,服务企业和县(市)人社部门具体实施。县(市)所属企业(含新兴骨干企业)的考核由企业和县(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人员的考核由州教育局负责,县(市)教育部门和园长具体实施。各县(市)应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制定本县(市)的《考核管理办法》,对所有企业和毕业生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加强对服务毕业生的考核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和用人单位(幼儿园园长)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县(市)所属企业(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毕业生考核分别报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教育局备案。
(二)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向人社(教育)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幼儿园园长)应及时向人社(教育)部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四)用人单位(幼儿园园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服务企业(办园)资格:
1.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
2.虚报考勤结果的;
3.不按时向服务人员足额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不依法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五)服务人员与用人单位(幼儿园园长)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幼儿园园长)应及时报告人社(教育)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可由人社(教育)部门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递补。
八、资金拨付与申领
(一)省财政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州的招聘指标人数,将省级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下拨我州,州财政及时下拨各县(市)后,由县(市)财政部门统一发放。
(二)服务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市)财政、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发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实行季度审批、按月发放。按企业所在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按社会人员举办幼儿园审批登记地),分别由县(市)人社(教育)部门根据考核情况和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进行审核,经县(市)人社(教育)部门复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发放,补贴资金直接划入毕业生银联卡。
(三)用人企业(幼儿园园长)申领服务人员生活补贴时,须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银联卡号、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
(四)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严防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监督管理办法。
九、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去向
毕业生到企业(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3年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幼儿园园长)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服务人员继续留用。服务期满后企业(幼儿园园长)未留用或不愿意留在企业(幼儿园)的服务人员自主择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