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疗卫生:2014年广东省中山市卫生计生系统第一期事业单位招聘578人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科目,分类设置为A、B、C、D、E、F类:
A类为医学类,考试主要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
B类为护理类,考试主要内容为护理“三基”知识;
C类为药学类,考试主要内容为药学“三基”知识;
D类为医技类,考试主要内容为医技“三基”知识;
E类为公卫类,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卫“三基”知识;
F类为其它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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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初定于2014年4月下旬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划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加考操作技能考试的,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按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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