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大方县中医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2人】
(三) 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由县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以百分制计算,其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由高到低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入面试环节。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需进行现场二次复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09:00准时进行。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地点:大方县中医医院(大方县解放路25号),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大方县中医院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简章》“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7月20日未能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大方县中医医院研究决定能否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通过岗前培训、试用等环节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顺延递补。
(五)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签订聘用合同后,新聘用人员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关系的承担违约责任。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5285756992 (大方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57-5221051(大方县中医医院院办公室)
0857-5225018(大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由大方县中医医院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中医医院研究决定。
原标题:大方县中医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大方县中医医院
2017年7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