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除医学类32、教师岗位外)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要求,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二?一七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双龙新村243号一楼)
(三)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及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负责。由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并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需求一致)、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暂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在职人员(除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乡镇干部按干管权限须同时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未就业人员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等;
(4)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提供相关聘用合同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未就业证明;
(6)《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
(7)《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
(8)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9)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其它招聘条件”。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是对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报名原件及复印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专业、学科参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审核。
3.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请注意现场提示,自行准备相关表格材料,保持秩序,按照复审程序顺序完成复审,配合好工作人员。家长、朋友等无关人员请在场外等候。
二、面试相关事项
(一)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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