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巩义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公告【招123人】
(4)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岗位、特岗全科医生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特招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示。
(2)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应按照面试资格确认通知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审原件,留复印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资格确认通过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3)报考特招医学院校研究生岗位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社会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5)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如某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最后一名),并于次日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gyrl.gov.cn)公布。
(6)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本科生、专科生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岗位、特岗全科医生岗位,面试成绩直接计为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聘期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四、措施和编制政策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附件1《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内容: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特招的研究生、乡镇卫生院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3、对于纳制和岗位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5、其它事项见附件。
(二)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附件2《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内容:
1、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2、其它事项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通知,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报名咨询电话:0371-64385189,69580019。
监督电话:0371—69580001、69580019。
原标题:巩义市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巩义市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数量、条件及报考代码一览表》
附件2:《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暂未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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