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2014年山东省青岛莱西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79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莱西市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9人(详见《2014年莱西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14年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未在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列编。
(八)报考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岗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1983年4 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它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1978年4 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
(九)教育类职业职位放宽到非师范类国家计划内统招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聘用。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