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蓟州区卫计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1人方案
为进一步蓟州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吸引卫生人才,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生145名,纳入正式事业编制;招聘护士36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经考试聘用,博士研究生经考核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资格条件
医生:考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相应学位。本专科毕业生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津生源为2017届毕业生,且能够办理派遣手续。
护士:天津户口,28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17届毕业生应参加本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身体健康。
(三)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2017年在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医大学生,不受年龄、毕业院校、学位、户口等限制。如招聘总计划未完成,从已参加面试、笔试且未被录取的“三支一扶”支医大学生中按笔试成绩择优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7年蓟州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区卫计委组织实施,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业务指导。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7月17日至7月25日在蓟州区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蓟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tjjxwsj.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在蓟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8:30至7月30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报名网站给予答复明示。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7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90元,到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西大厅(地址:蓟州区渔阳镇蓟州西大街39号)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医生不低于1:3,护士不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不能改报的退回报名费。改报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