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郓城县公立医院招聘公告【招73人】
3、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果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总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应届毕业生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县公立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15] 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www.cnyc.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公立医院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公立医院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公立医院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公立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菏办发[2016]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本次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0-6523599(卫计局)
15865837985(县医院 夏新)
13869739368(县中医医院 徐龙杰)
13854067129(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房殿海 )
原标题:2017年郓城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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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公立医院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