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信丰县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75人】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 2017年8月19日 (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 、笔试内容:本科及以下学历考生参加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申论全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笔试结束后,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分数视命题情况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信丰县政府网进行公示,未入闱面试考生成绩可在信丰县政府网查询。
4 、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1:3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计算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3:1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仅参加了笔试或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四)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8月29日 - 8月30日
2 、资格审查地点:县政中心B栋111室。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2)、报名表1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5)、岗位要求全日制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1份或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原件;(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8)、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9)、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9月1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考生缴纳面试费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缴纳面试费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 、面试时间: 2017年9月9日
2 、面试地点: 详见《面试准考证》。
3 、 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硕士及以上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硕士以上人员在招聘计划外列入体检和考核对象。
(七)体检和考核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者。
2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3 、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信丰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政府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5年。
3 、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者先选。
(九)待遇政策
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及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经县政府认定后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享受以下政策待遇,其标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3600元。同时具备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工作补贴叠加发放。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
在我县工作不满5年提出辞职的,须全额归还已享受的工作补贴。
四、 咨询与监督
县人社局:0797-3339201
县纪检委:0797-3331245
原标题:信丰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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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信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信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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