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襄阳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公告【招47人】
(六)考察与体检
1. 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际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以干事创业为中心,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为:
不组织写作能力笔试的,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0.5+面试成绩×0.5;
组织写作能力笔试的,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0.5+写作能力测试试卷成绩×0.5)×0.6+面试成绩×0.4。
2. 体检。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招录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讨论决定与公示
1. 讨论决定。遴选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按照分工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确定拟遴选人选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2. 公示。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将拟试用人员分别在襄阳党建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审批,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试用人选。
(八)试用与调动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2017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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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襄阳市公务员局
2017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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