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怒江州公务员考试(不含地税、法检系统)面试公告
3.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以及其它可以辨别身份的信息。
6.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员申请回避。
7.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成绩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后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njzrsj.gov.cn)、怒江党建网(www.njzdj.cn)公示。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报考人员身份为村<社区>书记、主任和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省委组织部相关规定执行)。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特别提醒:
1.各位考生要认真细致阅读云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通知、公告、政策解答等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面试工作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2017年怒江州公务员考录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各类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怒江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地税、法检系统)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