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宿迁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笔试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阶段(名单见附件)。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下午3:00— 5:30,宿迁市卫计委3楼308房间(太湖路260号) 。
二、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普通高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
(二)未按要求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11:30。
(三)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面试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原标题: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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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