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新源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招158人】
为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加强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高学历、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大力推进学前双语教育事业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158名,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试对象根据自治区特岗招聘按笔试成绩合格者,自治区面试落选者。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学历应是经国家、自治区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三)招聘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含特教育)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能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并持有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5.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自治区中小、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6.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辞职的人员。
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