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三门峡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公告【招325人】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由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对象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因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应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如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的,此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卫生计生委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卫生计生委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卫生计生部门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对于经考试、面试、考核选拔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各县(市)、区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八)结果备案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将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卫生部门共同盖章后于2017年10月30日前上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五、措施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毕业生的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计划中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对于纳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5、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二)特岗全科医生
1、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用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4、对于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免费组织岗位培训;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原有的执业范围保留),县级公立医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5、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服务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降低补助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6、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工委,0398-2846978。
七、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976825
三门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2846987
义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2209969,地址:义马市千秋路中段卫计委二楼监察室
渑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电话:4816682,地址:渑池县黄河路东段渑池县卫计委四楼4012室
湖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电话2599531,地址:湖滨区建设路中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511房间
陕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2226112,地址:陕州区人民政府七楼726室
灵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8856265,地址:灵宝市长安路东段卫计委401室
卢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2259536,地址:卢氏县迎宾路与莘源路交叉口卫计委306室
原标题:三门峡市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工作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一: 《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明细表》
附件二: 《三门峡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