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招聘30人公告 公告【招2017072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结合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聘者应从普通高中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面向社会招聘22人,详见《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教师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一)》(附件1)。
2、面向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招聘8人,详见《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教师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二)》(附件2)。对具备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资格的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单独排序,单独录取。若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或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剩余招聘计划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聘的对应学科计划中。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七)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6日(含)以后出生)。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8月6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