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平原县第一中学招聘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6人公告(第二次)公告【招6人】
根据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鲁西北人才改革试验区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发[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前期高中教师招聘情况,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再次公开招聘研究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人、高中英语教师2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共计6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8月7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我县在编在职教职工;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7日至8月10日。
2.报名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第一中学(勤谦楼三楼人事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二寸证件照3张。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专业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空缺的招聘计划调整至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