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汕头市金平区招聘新教师公告【招37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步伐,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关于2017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7]6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聘新教师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招聘的原则。按照事业发展和教师需求,确定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二)凡进必考的原则。报考我区公办教师职位,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考试招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名额.职位及安排
(一)招聘名额:招聘小学教师(包括特殊教育)37名。
(二)招聘职位及安排:招聘职位安排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先行选择,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考生选择的先后顺序。招聘职位及安排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须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1.2015至2017年全国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2015至2017年金平区生源并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东厦路82号金平区教育局七楼大会议厅。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自行登陆金平区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汕头市金平区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3),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报到证.毕业生推荐表(含毕业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没有报到证的需提供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到人才交流中心复印,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寄档证明);符合报考条件政策可加分的,需同时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不能体现生源地的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或可体现生源地的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6)《汕头市金平区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一份(自贴相片)。
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进行指导,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提交报名申请后,到信息录入处办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所提供材料由本人用牛皮纸资料袋(自备)盛装,在报名时一并上交报名处。
(7)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次报名可接受委托报名,但须按要求交齐相关资料。
2.其他事项:
(1)领取准考证时间:届时提前在金平教育信息网公布,报考者须自行留意网站有关通知,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2)领取准考证地点:汕头市东厦路82号5楼金平区教育局人事股。
六、考试
考试工作规范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执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