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76人】
(5)取得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的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03-2069247(休息日正常上班)。
(7)职位咨询电话: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03-2069240。
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地区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科目:报考卫生专业的考生考《相关专业测试》,其他专业的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0分;
(4)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30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6)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3.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19日
(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28日起,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职位,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