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太原工业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招9人】
(三)资格审查
由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审查组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专业急需程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确定考核名单。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应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以面试为主,根据急需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考察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1:1比例提出拟聘人选,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七)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结果经学院审定后,在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八)聘用
经上级部门核准,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学院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8年,如有违约,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招聘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2017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351-3566069
原标题:太原工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附件1:太原工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docx
附件2:太原工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3:太原工业学院人才引进暂行管理办法引进博士待遇的补充通知.do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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