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湛江市廉江市招聘教师公告【招69人】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生免笔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时间:2017年8月27日(星期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地点:廉江市第三中学(廉江市育才路14号)。
(三)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直接列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廉江市教育局信息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形式和合格分数线:面试采取上课的形式。每名面试考生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确定名次。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廉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
六、体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前,体检对象须与招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的,不得参加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廉江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九、聘用
拟聘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公办教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相应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需合格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