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太原市中北大学招聘公告【招71人】
2、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逐项进行审查。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单位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网站公布。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60%,职业基础知识占总分4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笔试成绩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学历、成绩、名次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并通过网站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招聘岗位数量如有变化须同时说明。
面试以答辩的形式进行,采取量化打分,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表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评委由5至9名专家组成(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面试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布。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网站公示5天。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组
织实施。
体检有关事宜在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