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吉木乃县招聘义务教育阶段临时聘用教师公告【招22人】
根据自治区及地区双语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吉木乃县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临时聘用教师22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7年8月4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2)学历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