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龙里县财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县外)招聘公告【招22人】
为进一步加强龙里县财政系统人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龙里县社会经济跨越发展,针对财政系统人员紧缺的情况,经龙里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龙里县外公开引进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我县财政系统从事财务、项目评审等工作,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龙里县财政系统2017年面向县外公开引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为《引进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在龙里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龙里县委组织部、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龙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里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和方法
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动态引进、人岗相适。引进工作按照编制引进计划、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方式
引进采取面试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引进的人数、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人数
2017年公开引进财政系统人数为22人(具体引进职位、专业和要求详见附表1)。
(二)引进对象、范围
龙里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引进人员条件
1.1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8月4日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所需专业、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