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公告【招3人】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五)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遴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指导监督。
(一)现场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2017年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4)《2017年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5)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其中县区选调生和科级干部由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出具);(6)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8)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和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性质及在编证明;(9)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0)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市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配偶在滨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市外工作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纳入我市报考者诚信档案库。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遴选(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招聘)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滨州市委组织部网站、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笔试内容根据岗位特点分类命题,具体笔试类型详见附件1。主要测试适应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视考试情况确定。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招聘)计划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