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三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8人】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 考核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 考试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三) 选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选)聘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者优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招(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十、选择聘用单位
报考长寿区镇畜牧兽医站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有关要求,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进行选岗。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有关本次招(选)聘简章、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 (http://www.cqhrss.gov.cn)、“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长寿区服务5年以上(在招(选)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2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等责任,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长寿区机关、事业单位。
十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选)聘是面向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遵守回避相关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选)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
(一) 本次招(选)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选)聘无关。
(二) 本次招(选)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三) 考生在招(选)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选)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 本次招(选)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如下: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3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23-40661621
报名事项咨询电话:023-40892765 023-40469077
十六、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长寿区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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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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