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中教师招聘公告【招19人】
体检合格者按1:1比例列入考察对象,由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试讲、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第一高级中学理事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备案,原有聘用单位的按相关人事管理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其他人员由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县第一高级中学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凡在册亨县不满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名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试讲、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等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此次我县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ch.gov.cn/)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县第一高级中学理事会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第一高级中学理事会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第一高级中学理事会。
咨询电话:0859—4210506(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务处)
受理监督单位:册亨县纪委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4216886
原标题:2017年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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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理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