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西藏藏汉双语公务员考试公告(231人)
9月9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拉萨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笔试总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9月21日8:00后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根据各省(区、市)招考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统一公布。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和无人报考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笔试总成绩公布后,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查询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关证件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政审表)原件,以及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内容包含藏语文口语测试。面试地点设在拉萨市。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省(区、市)招考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5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公布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西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核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经核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选择职位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选择职位。以招录省(区、市)为单位选择职位。报考人员在其所报考省(区、市)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职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直到职位选完为止。国家公务员局、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公务员局视职位选择情况开展调剂工作。
选择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需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和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联系电话:0891-6845883、6845882、6845872、6328299
原标题: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计划
2: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公务员局
2017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