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静宁县城区小学选调教师公告【招36人】
为解决城区小学教师短缺问题,需从全县农村小学公开选调一批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结构合理、解决急需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选调学科及岗位需求(见附件)
三、选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各乡(镇)教委、威戎小学在职公办教师中选调。特岗、“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未满人员、县管科级干部不得参与选调。
(二)报名条件
参与报名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5个条件,方可报名。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身体健康。
2.教龄:三年及以上(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教龄确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3.学历及资格:中师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度考核: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获奖情况:2011年7月1日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者(英语专业不做获奖要求):
①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奖励或教育教学单项奖;
②获得县政府或县教育局授予的“教学标兵”;或获得县教育局授予的“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和“课改先进个人”等称号;或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方式
选调按照个人业绩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个人业绩40分,面试成绩60分。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综合得分=个人业绩+面试成绩),分学科择优确定人选。
(一)个人业绩
1.获奖得分
2011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园丁、教师、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等)计10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8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教师、教育工作者、校长、平凉、十佳先进等)计8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6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教师、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班主任等)计6分。
2011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获得省教育厅“”称号的计8分;获得省教育厅“青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的计6分。
2011年7月1日以来,获得县政府或者县教育局表彰的“教学标兵”计8分;获得县教育局表彰的“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和“课改先进个人”分别计6分。
2011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级课堂赛讲及教学实录评比活动中,获得省教科所、省教育学会(包括中央电教馆、中国电视教育协会)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4分、3分、2分;获得市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
2011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类课题鉴定中,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5分、4分、3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2.5分、2分、1.5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4分、3分、2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2分、1.5分、1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3分、2分、1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1.5分、1分、0.5分。
以上获奖在同一年度的,只取分值奖项,不同年度的奖项可累加计算。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