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聘公告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11号)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7〕17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两年内(2016届、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移民搬迁户未就业大学生。
二、报名地点
因见习岗位需求有变化,原已经报名了的同志,请以本公告公示的岗位为准,重新报名。报名地点: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办公室(台江县政府行政中心县政二号楼大厅左侧。联系人:李明群;联系电话:15185624433)。
三、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17:30。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二份。
3.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未就业大学生,需提供县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见习生每报名一个见习岗位需提供一份自我推荐材料。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月)给予见习学生生活补贴,其中就业专项资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其余40%由见习单位补助,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由见习单位实行先垫后补。
六、见习岗位
详见《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七、选聘与体检
县人社局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推荐、对接洽谈等形式,组织申请见习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见面,对报名大学生毕业进行择优选聘。见习生是否需要体检由见习单位决定,体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八、签订协议
经选聘(体检)确定入选见习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派遣工作,见习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见习单位签订《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原标题:台江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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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