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哈密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09人】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0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109人),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16日至1999年8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7年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次类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2002年10月31日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医生岗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执业护士证书;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户籍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内说明);
2.在哈密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
上述人员涉及新疆户籍、毕业证、资格证、服务期限、工作经历时限的,均截止至2017年8月16日(含当日,下同)。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结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充实基层的“5%人才储备编制”人员、特岗教师、“双语”教师;
4.参加2017年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拟聘用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认定有作弊、违纪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10?00—8月23日18?30,缴费时间8月16日10:00—8月24日18:30。
缴费方法:按照自治区招考报名有关要求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