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1人】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事宜在笔试成绩公示时通知。
2、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中“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4、“专业要求”参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事宜请在资格复审后登录昆明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详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