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汪清县环新垃圾处理场招聘劳务公告【招22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考一科,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报考特殊岗位的人员将加试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 (周六) 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汪清县第四小学3楼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及格者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协调、专业知识等相关能力。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汪清县环新垃圾处理场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网站: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汪清县环新垃圾处理场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考核期为12个(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汪清最低社会平均工资(参照汪清县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按具体岗位进行核定),并享受劳动法规定范围内的五险一金。
八、信息咨询
本公告由汪清县环新垃圾处理场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海山
联系电话:0433—8837676
原标题:汪清县环新垃圾处理场招聘劳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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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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