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0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2017年茂名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和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8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具体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9:00至2017年9月3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9”,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4日9:00-9月15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