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淮北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4人】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科目2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每个岗位累计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定岗聘用等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8714(淮北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561-3198926(淮北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2(淮北市)
监督举报电话:12380(淮北市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0561-3023006(淮北市人社局监察室)
原标题:淮北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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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淮北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章.xls
淮北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