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韶关市新丰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4人】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退出,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我县乡镇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新丰县教育局、新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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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新丰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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