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天柱县事业单位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三次)
(四)本次引才考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福利待遇
(一)凡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贵州省黔东南州政策标准执行。
(二)安家补助:
1.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发给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2.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发给一次性安家费8万元;
3.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的高中教师,属教育部直属的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和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国家“985”、“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发给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引进到我县的高中教师须与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协议,经试用期1年考核合格后,按不同层次的人才分别兑现相关待遇;引进到我县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天柱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天党办发[2013]53号)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协议后,经试用期1年考核合格后,按不同层次的人才分别兑现相关待遇。
(三)住房奖励:
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的高中教师,由政府提供6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一套,供其免费居住,服务期满8周年的,产权归引进教师所有。服务不满8周年的不享受房屋产权。引进的高中教师为夫妻关系的,只能享受一套公租房。
九、天柱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天柱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7525726(天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5-7529768(天柱县)
传 真:0855-7522475(天柱县人社局办公室)
原标题:天柱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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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