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兵团三支一扶考试公告(300人)
2. 社会保险。为“三支一扶”人员落实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师市承担,纳入师市年度财政(务)预算,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的单位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兵团“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为在岗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每人每年350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3. 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17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中央财政每人2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4. 体检费补贴。体检费由大学生个人垫付,服务期满6个月的,由兵团“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每人200元标准补贴。经费由兵团本级财务承担。
5. 加大其他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师市积极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用人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生活食宿等方面便利,水平。
6. 户籍、人事档案、党团关系。“三支一扶”人员可落服务地集体户口,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籍。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师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党团关系统一转至服务单位。
(二)服务期满政策
1. 定向考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兵团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和岗位,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四项目大学生定向招录(聘)。
2. 担任连队干部。服务期满考核且愿意留团场工作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连队管理人员人选。
3. 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 医师资格考试。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大学生,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师市卫生行政部门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5. 就业创业扶持。兵团、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建立“三支一扶”人员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落实就业单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愿意在基层连队农业一线从事生产劳动的,可纳入职工队伍,按规定分配身份地。
6. 工龄计算。“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7. 服务证书。兵团“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为服务期满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政策的重要凭证。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发证书,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原标题:兵团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简章
点击下载>>>
兵团“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