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澧县教育系统补充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招54人】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县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招聘教师54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8人、农村小学教师31人、幼儿教师15人。具体岗位、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满18周岁(1999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
5.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接受本县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9月13、14、15日(8:0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澧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1楼县教育局窗口。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3.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笔试时间:9月19日。地点:澧县一中碧川楼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师岗位需另进行技能测试)。
面试时间:9月23日。地点:九澧实验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公告。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教育局审查岗位空缺名额,并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8.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教育局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毕业证书和本人档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并经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10.公开招聘相关工作(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应聘者时刻关注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务信息网、澧县教育云。
四、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36-3221604、3221489
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36-3221293
监 督 电 话:0736-3120011
原标题:澧县教育系统2017年补充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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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澧县教育局
2017年9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