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伊宁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1名简章
2、面试时间:待定(电话通知);
地 点:电话通知;
3、面试方式
护理专业:进行护理技能操作考核。
其他专业: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5、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五)政审
考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领取并填报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公安局进行认定。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伊宁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职位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七)公示
拟聘人员审定后,公示期为期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为一年,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及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新聘用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县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委、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伊宁县纪检委 0999-4022617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组 0999-4051260
本《简章》由伊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维维 卡迪娅
联系电话:0999-4027606 0999-4050828
原标题:伊宁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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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伊宁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伊宁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