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5人】
2014年度杭州市下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杭州市下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区委办[2012]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9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5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4年杭州市下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5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面向社区(村)工作者招考的岗位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杭州市区内,选聘到社区(村)任职满1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社区(村)工作的人员。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各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6、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上的规范名称,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7、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如:会计),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及社区(村)工作者任职期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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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