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委遴选公告【招1人】
为进一步加强塔城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塔城市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参照公务员1名、全额事业单位干部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详见《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全市各单位(部门)、乡(镇)场、街道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及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3、正式国家公职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未满的;
(2)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录用、招聘时有服务期限规定的按服务期限执行:赴辽培养安置后工作未满5年的;特岗教师工作未满3年的;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特培生在基层工作未满5年的;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在招聘岗位服务未满6年的;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生毕业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未满8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含因受处分给予的考核不定等次)的;
(4)近三年内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或正在立案接受调查的。
(5)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其他不符合调配规定的。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6日10:00-9月15日20:00。
(责任编辑:李明)